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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中关于单位犯罪均采取双罚制吗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02-27 11:30; 浏览量:

一、我国刑法中关于单位犯罪均采取双罚制吗

1、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是实行“双罚制为主,单罚制为补充”的处罚原则。

2、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在两罚制中,对单位是判处罚金,判处罚金采取无限额罚金制,即对罚金的数额未作规定。/3、在两罚制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是判处刑罚,这里的刑罚包括自由刑与罚金,主要是自由刑。对个人判处自由刑的,又有以下两种情况:

(1)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判处与个人犯罪相同刑罚。

(2)在少数情况下,判处低于个人犯罪的刑罚。

2、单位犯罪的单罚制。《刑法》在某些情况下规定了单位犯罪的单罚制,即只处罚自然人而不处罚单位。

3、法律规定:《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单位犯罪处罚适用双罚制的具体规定

1、资助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或者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为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招募、运送人员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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