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可以是法院判决吗?_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HOTLINE

13631331686,13822188267
法律常识

咨询热线: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020-8730 6299
13631331686,13822188267
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常识 >

危险驾驶罪可以是法院判决吗?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09-14 16:20; 浏览量: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法院还没有判决的时候,是不能认定行为人是有罪的。也就说如果要认定行为人违反危险驾驶罪,就需要先经过法院的判决。因此,危险驾驶罪可以是法院判决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返回列表页】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座机:020-8730 6299    手机:13631331686,13822188267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1-202022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魔贝技术    ICP备案编号: 粤ICP备18056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