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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11-07 09:43; 浏览量:
挪用特定款物罪立案标准的规定:
1.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挪用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挪用特定款物的,或者造成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严重困难的;
4.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挪用特定款物罪追诉时效最长为十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单位实施的挪用国家特定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