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事件的赔偿标准是什么_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HOTLINE

13631331686,13822188267
法律常识

咨询热线: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020-8730 6299
13631331686,13822188267
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常识 >

意外事件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12-08 09:56; 浏览量:

一、

意外事件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意外事故赔偿标准为:

  1.意外伤害的赔偿标准是赔偿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和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这八类费用。每类的金额和最终赔偿的金额在法律上都有具体的计算依据。

  2.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它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但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根据当地的地方法规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

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材料有哪些

  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材料如下:

  1.保单正本;

  2.被保险人及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3.有权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4.公安部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

  5.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返回列表页】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座机:020-8730 6299    手机:13631331686,13822188267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1-202022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魔贝技术    ICP备案编号: 粤ICP备18056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