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犯和连续犯有什么区别_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HOTLINE

13631331686,13822188267
法律常识

咨询热线: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020-8730 6299
13631331686,13822188267
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常识 >

继续犯和连续犯有什么区别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01-18 12:32; 浏览量:

继续犯和连续犯有什么区别

一、

继续犯和连续犯有什么区别

  继续犯亦称持续犯,是指犯罪行为与该行为引起的不法状态在一定的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特点如下:

  (1)必须是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继续。

  (2)犯罪行为在一定的时间内不间断。

  (3)行为侵犯了同一具体的社会关系。

  (4)出于一个罪过。

  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的或概括的犯意,连续实施数个相对独立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个罪名的犯罪形态。特点如下:

  (1)行为人主观上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

  (2)客观上实施了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

  (3)时间上数行为具有连续性。

  (4)法律上数行为触犯了同一个罪名。

【返回列表页】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座机:020-8730 6299    手机:13631331686,13822188267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1-202022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魔贝技术    ICP备案编号: 粤ICP备18056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