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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01-31 10:22; 浏览量:
不是询问犯罪嫌疑人,而是讯问。讯问犯罪嫌疑人遵守的规定:
1.讯问前做好相应准备;
2.讯问人员合法;
3.讯问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4.讯问未成年人、聋哑人满足特定条件;
5.讯问手段合法。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第一款
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刑事案件公安机关讯问时间规定如下:
1.讯问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2.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讯问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