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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刑事追诉时效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5-05-20 10:33; 浏览量: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明文规定,刑事诉讼时效乃调整国家权力机关执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法律期效。

若犯罪行为已然超过法律所规定的诉讼时效界限,则国家权力机关将不再对此类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刑事责任;反之,若已经被追究者,国家权力机关有权撤消该案或拒绝提起公诉,甚至宣布嫌疑人无罪。

具体而言,对于不同类型的犯罪行为,其追究刑事责任的时效期限即法定最高刑期将依据法院依法判决的最高刑种及相应管制年限而制定,就如同法定最高刑期不足以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的,诉讼时效期限则为五年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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