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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追诉时效期限怎么算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5-05-20 10:35; 浏览量:

刑事案件追诉时效期限的计算方式如下:

一般犯罪的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这里的犯罪之日,是指犯罪行为完成或者停止之日。

对于连续犯或继续犯,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况;继续犯是指犯罪行为自着手实行之时直至其构成既遂、且通常在既遂之后至犯罪行为终了的一定时间内,该犯罪行为及其所引起的不法状态同时处于持续过程中的犯罪形态。

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这是为了防止犯罪分子通过再次犯罪来逃避对前罪的追诉。

例如,甲实施盗窃行为,犯罪行为完成之日即为犯罪之日,从该日起开始计算追诉时效。若乙在追诉期限内又实施了新的犯罪,那么甲前罪追诉期限就从乙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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